繼昨天發生的事之後~~~想想~~~肇事者為了幾杯酒~為了一根煙~~值得嗎~~~~
繼昨天的事之後~~~
你們很有誠意的說~~
你們會負責一切的損失~~~
和維修的後續處理~~~
那麼~~~
我也不想太過刁難了~~~
有道常言是:~~~
得饒人處且饒人~~~
對於現在這社會來說~~~
你的上司也算對你蠻好的了~~~
等一切過後~~~
一切都沒問題了~~
在寫和解書吧~~~~
~~~~~~~~~~~~~~~~~~
不過~~~
今天~~
我想了一下~~~
這件事~~
我想也能給大家做為一個~~~
~~警惕吧~~
雖然~~
有前車之鑒~~~~
不過~~~
想想~~~
你為了貪幾杯酒~~~
為了一根煙~~~
發生這樣的事~~~
值得嗎~~~
我在警局也和你說過了~~~
路那麼大~~
電線桿那麼多~~~
你不撞~~~
你選撞我剛停在路邊無辜的愛車~~~
你一定會後悔的~~~~
雖然~~
昨天你和你們上司看完警察長官們拍的照片覺得應該沒什麼~~~~
覺得只是撞到一小部份~~~
不過~~~
我想~~~
今天你們到原廠維修廠~~
聽到原廠維修廠大約給你們的維修報價~~~
我想~~~
你們應該想不到吧~~~
你們所謂的撞到一小部份~~~
多貪幾杯"酒"和一根煙~~
換來的卻是~~
十幾萬的維修費用~~
其它你自己的罰單還沒算進去~~~
你覺得~~~
這樣真的值得嗎~~~
唉~~~~~
酒駕真的會害死人~~~~~~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本來個人覺得~~~
不想寫有關昨天的事了~~~
不過~~~
我覺得~~~
以上~~~
值得做為大家的警惕~~~~
也才寫下這篇~~~~~~~
希望大家~~~
開車不喝酒~~~~
喝酒不開車~~~~
多為家人著想呦~~~~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dy69332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